业务介绍: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提供的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产品包括: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执行担保。
受理条件: 财产保全担保的对象为进行民事、经济诉讼或仲裁的当事人。包括: (一)财产保全申请人已向法院提出申请; (二)诉讼请求合法且有法律依据;是给付之诉。 (三)证据来源清楚且能证明案件的事实; (四)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标的物确为被申请人所有(如土地使用权)或由其享有收益; (五)企业、个人信用良好,具有偿还能力; (六)有本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七)我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应提交的资料: (1) 财产保全担保申请书; (2) 身份证及复印件; (3) 起诉书(经过一审的,还应提交一审判决书); (4)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5) 案件基本证据材料; (6) 被保全财产的权属证明; (7) 反担保标的物的权属证明; (8) 案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为法人的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任职证明; (4) 公司章程; (5) 税务登记证; (6) 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7) 法人授权经办人员的委托书。 |